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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打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存案

2025-02-02 09:11

发布时间:2025-02-02 09:11  信息来源: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  11月27日电(记者邹多为)记者27日从海关总署获悉,为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成长,海关总署日前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办法发布通知布告,明白自2024年12月15日起,打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存案。按照通知布告,自12月15日起,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营业的企业,不再施行海关总署通知布告2020年第75号中“三、企业办理”项下“开展出口海外仓营业的跨境电商企业,还该当正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营业模式存案”的要求。但正在申报环节,企业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,并对实正在性担任。通知布告还明白,12月15日起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,杭州、宁波、厦门、青岛、郑州、武汉、长沙海关等12个曲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色“先检验后拆运”监管模式试点,正在、天津、大连、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宁波、合肥、福州、厦门、南昌、青岛、郑州、长沙、广州海关等20个曲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。